晴時多雲

續從貿易條件談台韓經濟表現

■ 林環牆

南韓自從遭亞洲貨幣危機重擊後,經濟成長看似不錯,民進黨執政的二○○○年迄二○○六年,實質GDP平均每年成長率達五.二%,超越台灣的三.八%。但要據此論斷台灣落後南韓,是有失莽撞,因為南韓同一期間發生貿易條件急劇的惡化,必然大幅度抵銷掉南韓實質GDP成長所產生的所得。這一南韓版反面向「瑞士成長矛盾」,是評論台韓經濟表現時,不可忽視。

實質GDP所以會因貿易條件變動而無法準確反映實質所得,是因在現行國民所得統計上,實質GDP是一項「拉氏數量指數」。例如,在其他情況不變下,當進口價格上漲導致進口國貿易條件惡化時,該國GDP平減指數一定不升反降,進而推高實質GDP,產生統計上的虛幻所得。故必須經由估算該貿易條件惡化產生的貿易損失,以抵掉實質GDP內含的虛幻所得,剩下的真正所得,是所謂「實質國內所得(GDI)」:亦即GDI=GDP貿易損益。

按聯合國SNA93計算公式,「貿易損益」= [(名目出口 - 名目進口)/P]-[ (名目出口/出口價指數) – (名目進口/進口價指數)],其中P代表可供選擇的三種價格指數之一。台灣政府選用「進口價指數」,而南韓政府則選用「進口價指數」與「出口價指數」的算術平均值;台、韓雙方估算貿易損益的統計基礎是不盡相同。為便於台、韓雙方比較,筆者選用更攸關全民經濟福利的「國內支出價格指數」,以計算各方的貿易損益及GDI:

二○○○至二○○六,台灣各年實質貿易損(-)或益(+)佔實質GDP比率分別為:負○.四九%、○%、○.○三%、負一.三一%、負三.九三%、負五.六七%、負七.三八%。同期間,南韓的損益比率分別為:○%、負一.二一%、一.六九%、負三.一一%、負四.二八%、負七.○五%、負九.三四%。台、韓最近幾年損失比率令人耽憂。這七年內累計損益佔累計GDP的比率,台灣為負二.八九%,而南韓更高達負四.○八%。台、韓研發支出佔GDP比率也不過二.五%左右,可見貿易條件惡化嚴重,而南韓尤慘。

很明顯,台、韓實質GDP內含大量的虛幻所得,因此兩者實質GDI成長率一定會低於經濟成長率。按筆者計算,二○○○至二○○六,台灣平均每年實質GDI成長率為二.四一%,較三.八%的經濟成長率低落一.三九個百分點,而南韓平均每年實質GDI成長率為三.一七%,較五.二%的經濟成長率更低落達二.○三個百分點。結果:台灣經濟成長率原本落後南韓一.四個百分點,按實質GDI成長率,台灣變成僅落後○.七六個百分點。但不要忘了,上一篇筆者曾提醒讀者,南韓提供用以計算貿易損益的出、進口價指數,低估了該國貿易條件惡化程度竟達三分之一!台、韓應相當接近,甚至台灣超前。

但台灣經濟仍面臨一個險峻的局面,只是馬蕭「雙中心/兩岸共同市場」或長昌「幸福經濟」,都沒切入真正策略核心。

(作者為美國「台灣公共政策諮議會」研究員暨北卡大學經濟學副教授,完整論述請見http://formosan-voices.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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