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從新聞處理看香港與台灣漸行漸遠

國際知名媒體BBC日前以「台灣新聞如何在香港媒體上『消失』」為題,探討香港新聞工作者越來越難報導或處理台灣新聞。據BBC訪問新聞從業員、學者及實地觀察,於政治壓力及日常新聞運作中,香港媒體多所顧忌,在搞清楚北京官方立場之前,寧可保守處理或不處理,以免誤踩「紅線」,招惹麻煩,以致台灣新聞在香港媒體出現頻率及篇幅明顯減少,或竟消失;偶爾出現的台灣新聞,也常竄改稱謂等新聞元素,以確保政治正確。

這一報導舉了許多實例,顯示「九七」之前以新聞自由著稱的香港,如今在「回歸」之後不到三十年,新聞自由已因政治環境「中國化」而開倒車,處理台灣新聞走向「官媒化」,與中國媒體趨於一致。

最可笑的,莫過於處理關於賴清德總統的新聞。今年五二○就任之後,一天之內,「台灣總統賴清德」的稱謂在香港媒體集體消失了。就職前夕,香港《明報》和《信報》猶以「候任總統」相稱;五月二十一日,他在這兩家報紙突然變成「台灣領導人」,或直呼其名。仍以「總統」稱呼賴清德的香港主流報章,到六月間基本上只剩下《東方日報》。

報章如此,電視台也沒兩樣。無線電視台播出賴清德勝選演說,字幕上的頭銜是「當選人」而非「總統當選人」;公營廣電機構「香港電台」甚至改「台灣大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顯然,「總統」職稱是禁忌。既然避稱賴清德為總統,他行使職權的典雅建築也不能稱「總統府」,須打引號處理,或以「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場所」取而代之。更嚴重的,報導賴清德總統講話或新聞的「雷區」甚多,由於有為「台獨」宣傳的風險,能免則免,至少要找人駁斥以示「平衡」。

按中國官方《新華社》二○一七年規定,處理台灣的新聞,「總統」、「總統選舉」、「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行政院」、「立法院」、「國立」等,一概禁絕,或須竄改稱謂;「九二共識」也須閹割處理,只准「一個中國」,不容「各自表述」。按此規定,行政院遭加工為「台灣行政機構」或「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國防部改稱「防務部門」,外交部變成「外事部門」。

香港媒體先是以「一國兩制」為由,敷衍應付,未必照辦。然而,隨著北京威權掌控步步進逼,箝制新聞媒體愈甚,對台灣新聞處理從稱謂、內容到敘事的遣詞用字,「老大哥」陰影從隱到現,《香港國安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相繼實施,「分裂國家」、「勾結境外勢力」、「破壞國家主權」等大帽子罩頂,媒體工作者動輒得咎,乃趨於保守。上月下旬中國推出二十二條「懲治台獨意見」,更讓處理台灣新聞如走鋼索。

從而,在香港新聞環境大為惡化之下,台灣新聞以少做或不做為識時務。報導台灣大選,易滋生香港特首普選的聯想,當局不鼓勵;處理大選新聞,以採訪中國台商和親中國國民黨的學者意見為宜;民進黨執政時期,避免對台灣政要做專訪;廣電媒體中的台灣新聞,主播旁白可矣,現場報導大可不必;遇重大新聞,先看北京官方口徑再定調定性。

從新聞角度看,香港在冷戰時期以其新聞自由及地緣接近性,是自由世界觀察鐵幕中國的要站,也曾在台海兩岸扮演資訊交流平台角色;香港百花齊放的新聞界,提供了台灣媒體創新突破的不少點子,雙方交流大致正面而良善。如今明顯步向「中國化」的香港,其傳媒即連台灣的官方稱謂都要竄改,正凸顯專制中國與民主台灣在體制上的格格不入,且禍延香江。新聞管制日趨嚴厲的香港,與新聞自由的台灣,還因台灣新聞「消失」於媒體,港人失去瞭解台灣的機會,雙邊關係正漸行漸遠。

媒體處理新聞反映一個國家社會的政經文化現實,台灣新聞在香港媒體「消失」,突出香港逐步踏入思想言論禁錮的社會,相較於「九七」之前新聞界的生氣活絡,現狀令人搖頭,廣受國際關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今春實施後,澳洲等國家要其公民前往香港應高度謹慎,以免無意中觸法。台灣與香港一水之隔,「懲治台獨意見」再針對台灣,國人往訪或過境香港風險大增;陸委會因而調升香港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建議避免非必要旅行,是負責任的提醒告誡。更要緊的,台灣人應以香港為戒,珍惜台灣享有的自由民主;成為專制中國的一部分,後果顯而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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