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藍白急什麼? 「惡法亦法」VS.「惡法非法」!

◎ 秦靖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了國會濫權法案,在民進黨政府提出釋憲解釋前,迫不及待行使國會調查權,要求賴清德總統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質詢」。對於「青鳥行動」要求「沒有討論、沒有民主」的訴求,藍白兩黨集體失憶,只會跳針說法案已生效。

「惡法亦法」VS.「惡法非法」,幾點意見供參:中小學校學生忌憚導師的身份與權力,在班會開會時無條件通過教師節繳交零用錢給老師當禮金,考試成績不佳時授權老師可以用棍子「愛惜」同學等作為,若依惡法非法,學生必須乖乖遵守,難道老師就能憑藉惡法而恣意妄為嗎?

美國民權運動期間,馬丁.路德.金認為種族隔離法律違背自然法和道德,他呼籲公民不服從這些法律,「惡法非法」。如今藍白兩黨蠻橫修了一個惡法,要政府與人民守法,你我平民能接受嗎?

「惡法亦法」的倡議者認為惡法仍是「法律」,你我平民都要接受,如此法匠造就了納粹德國時期的「紐倫堡種族法」,雖然此法明顯違背人權,但在當時的德國法律體系仍被視為有效法律。

試問,人民和執法者遵守了惡法,做出違憲、違背人權,迫害了許多人自主權的作為,這筆帳藍白兩黨要負責嗎?藍白到底急什麼,非要在釋憲結果出爐前,行使嚇唬官員和企業的調查權或上對下的質詢權?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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