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法官守護憲法 藍委不應粗魯無禮

◎ 江榮祥

在野黨強勢通過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覆議遭否決,民進黨提憲法訴訟,藍委竟放話:大法官沒有民意基礎,不要當民進黨的「看門狗」!

當立法院以「多數決」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法律」,在合憲或違憲上產生疑義時,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得提起憲法訴訟,訴請全體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進行審理。憲法法庭作成宣告「法律」違憲的判決,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以此而論,憲法訴訟具有「對抗多數決」的性質。

面對在野黨掌控國會多數的現實,國會擴權法案又攸關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除了民進黨與在野黨正反意見交鋒外,預期各法律專業社群及人權團體也將積極聲請成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提出專業意見給憲法法庭參考,期待大法官能夠及時、周延地調和社會紛歧並解決法律秩序上的重大爭議。

總之,大法官掌理憲法訴訟,使憲法與整體法律秩序得以自我完善,是憲法的守護者。藍委如此出言不遜,實在無禮至極!

(作者是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改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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