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淑英
商機炒作下,國中男生要不要納入公費施打HPV(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時而浮上話題。近日報載,衛福部部長表示,最快在二○二五年實施。國家照護人民健康值得肯定,但我們希望決策不是建立在立委質詢的「有五十八個國家已施行」或「落實男女平等」的說法,而是有完整的政策評估,如:施打目的、效益及預算的編列等。
政策施行前,有幾點建議:
請善盡告知義務,HPV疫苗在二○○六年在台上市時,很多男人要赴中前都去打疫苗,以為可防性病。避免誤解,男孩施打的同意書或衛教應告知疫苗適應症。據其仿單,可以預防人類乳突病毒引起的肛門癌及生殖器疣(菜花)。至於可預防口咽或其他頭頸部位之聲稱,仍需更多試驗證明其臨床效益。
參考WHO建議:
男孩可施打一劑
九價HPV疫苗一劑約五千~六千元。如全面公費施打,每年約七萬名國中男生,估需約七億元。雖衛福部分攤部分費用,對於地方縣市政府還是一筆大的負擔。
二○二二年WHO更新HPV疫苗指引,建議單劑量方案(稱為適應症外使用單劑量替代方案),指出此方案與兩劑方案提供相當的功效和持久性保護。國際間已有許多國家採取打一劑的方案。
在台灣男性肛門癌的病例很少,男孩施打效益應較多在預防生殖器疣上,而防癌效益較小。由此評估,加上WHO新建議,男孩施打一劑應足夠,也可減少財政負擔。目前國中女孩施打兩劑。如果也採取新建議,公費施打女孩、男孩各打一劑,那麼就更不會增加政府的負擔了。
健康照顧要有性別思考,有「差別對待」並不代表「不平等」。男性女性因為生/心理差異及社會文化影響,在健康的照護及維護上會有不同的對待。這不是不平等。
疫苗補助若擴及男孩,前提不應是為了落實男女健康平權,而是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效力及效益評估,否則只是假象及浪費。我們樂見民代呼籲疫苗政策保障國人健康,然而,政府應考量科學證據、疾病負擔與成本效益,才能使其政策效益最大化。
(作者為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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