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外抗強敵 內除國賊/釋憲之後的下一步:複決

◎ 莊勝榮

6月21日立法院舉行政院提出之覆議案,藍白合已否決掉覆議案,儘管行政院提出六大點理由,也包括大法官洋洋灑灑的解釋,但藍白立委根本不放在眼裡,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自總統藍白合破裂導致總統大選敗陣以來,最佳的報仇方式。既是報仇,且是「利用濫權擴權以掏空執政權」,進一步取而代之,自然形成台灣民主現況的最大敗筆。光是覆議,恐不足以掃除民主掃把星,必須要振臂高呼「內除國賊,外抗敵人」,才能拉高調子,國人才得義憤填膺,進而凝聚釋憲,甚至投入法律複決之公民投票的力道。

行政院輸掉覆議案,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規定,行政院應接受該法案,並無行政院長辭職之問題。藍白立委絕對不會向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所謂倒閣),因為總統有權解散立法院重選,改選後誰敢保證又會當選?自己只會跟著丟差,這是輸局,沒有藍白立委會笨到提這種白殺式的倒閣案。至於執政黨立委,則無倒自己行政院長之邏輯,這是矛盾行為,政治上行不通。至於罷免案,要等明年,且互相罷免,勝負難料。

往下看,根據憲法訴訟法第49條規定,立委總額1/4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宣告違憲之判決,依憲法訴訟法第65條,行政院亦得因憲法權限爭議,聲請憲法法庭,為機關爭議之判決。因此,釋憲將是下一個戰場。

又依公民投票法第2條規定,法律之「複決」可由全國性公民投票否決。提案人數為最近這次總統選舉人總數的萬分之一,約1950萬人的萬分之一就是1950人,門檻相當低,連署人數是1950萬的百分之1.5,為29萬2500人,通過連署門檻也非難事。釋憲案乃憲法攻防戰,「複決案則是全民總動員」,兩個戰場,誰贏誰輸,就看誰有理,誰較有論述能力與說服力,以及公投時之政治氛圍。

除了釋憲戰、複決戰外,想盡辦法利用蘿蔔及棒子的理論,說服並拉攏立法院尚未喪失理想猶有人性的本土立委,也是另一條蹊徑。戲法人人會演,解方人人會開,問題是誰去演勝利的帽子戲法?誰去開解毒的藥方?

(作者是律師 第三屆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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