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理性務實看待SRF廠

◎ 陳文卿

最近有兩則熱門環保新聞,都跟垃圾有關。很多地方因焚化廠歲修,垃圾處理量能大減,造成垃圾堆積如山。另一是桃園的三座SRF廠之設廠爭議,市政府槓上中央,地方民眾也不滿在當地設廠。雖然都是垃圾處理問題,這兩個事件,一個是垃圾無法處理勢必影響環境,另一個卻是反對設置廢棄物再利用設施,擺在一起看,真是很矛盾。

除了大家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外,各工廠也會產生各類事業廢棄物。台灣的資源回收成效,與國外各先進國家比較,算是不錯了,但還是有無法回收再利用的許多廢棄物必須處理。因此,儘管焚化廠不受歡迎,卻是解決垃圾問題的最重要利器。焚化廠除了處理生活垃圾,相當高比例的事業廢棄物也是送到焚化廠處理。

焚化,除了具有將廢棄物分解減量的功能,回收熱能發電更是重要的效益。但焚化廠有一定年限,國內的焚化廠壽命大多已廿年以上,免不了要定期維修以維持處理效能。且焚化廠對進廠之垃圾無選擇性,空污問題較麻煩,除須有完善的集塵設備,還要控制戴奧辛排放,更須有活性碳吸附裝置。而垃圾焚化後,尚有約一兩成無法燃燒的無機性成分,會殘留為底渣,必須再處理。

為了克服焚化的這些缺點,SRF(solid recovered fuel,固體再生燃料)廠,乃因應而生。SRF最重要的是藉由各種前處理單元,將含水分高、非可燃物,以及如PVC等易產生戴奧辛的物質剔除,將廢棄物製成熱值均勻、能源密度高的固體燃料。可以貯存也可運送到需要燃料的工廠去,等於是替代煤炭的再生燃料,故具有減碳效益。但進入SRF廠的東西畢竟還是廢棄物,地方人士不歡迎,可以理解。

針對社會大眾對於SRF的種種疑慮,環境部已修正「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強調要加強料源管制,比照國際ISO標準,建立產品分級制度。進廠之廢棄物須為非有害性且具適燃性廢棄物。空污設備更要求必須具備能處理戴奧辛、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防制設施,及提高定期檢測頻率,降低對空氣品質的衝擊。

所以照道理,SRF是較焚化更先進且更環保的技術。除非大家都不產生垃圾,且工廠廢棄物都能全部回收後再利用,真正做到「零廢棄」。否則就必須接受廢棄物處理設施存在的事實。不論對焚化廠或SRF廠,可要求更嚴密的監督管理,而不能一味排斥,這才是理性務實的態度。

(作者從事環保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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