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由「循環經濟」終結海洋塑膠汙染

◎ 瑚璉

六月八日是世界海洋日,今年主題為「喚醒新深度」,如深入理解、關懷海洋及更進一步地合力保護海洋。由於逾八百種的海洋與海岸物種因攝食塑膠或被塑膠纏繞受到傷害,故在政策層面上預先回應聯合國即將通過的「終結塑膠汙染協定」乃成為海洋國家之要務。

以往塑膠在「提煉」、「製造」、「分配」與「使用」到「廢棄」的供應鏈中,是呈現線性流動,許多塑膠僅使用一次後,即流失效用與價值,造成資源浪費。且生產者在此線性供應鏈下,會將成本轉嫁到外部,而環境與員工是常被轉嫁的對象。如果此時政府僅針對線性供應鏈的某一端來處理環境汙染,則僅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但如果轉換為「循環經濟」思維,政府知悉環境問題是來自於整條供應鏈,而應公平地要求塑膠廠商承擔尚未承擔的環境成本,因此規範上游廠商使用對環境無害的不可再生資源製成原料,並驅使廠商思考重新設計材料、產品、製程及商業模式,以確保原料在體系中循環再回到使用者或業者手中,而不散落於生態圈中。

聯合國「終結塑膠汙染協定草案」也希望在二○二四年底前透過此制度減少百分之八十的海洋塑膠。為呼應此作為,環境部也可進一步在《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中建構「共享」、「維修」、「再使用」、「翻新」、「重製」與「回收」六種循環迴路來終結海洋塑膠。

吾人要深入地醒覺到,其實經濟模式是海洋環境污染的源頭,並循由建立循環經濟供應鏈,將塑膠阻絕於生態系外,否則對於達成永續的海洋環境,恐將是星光點雨、無以為力。

(作者任職於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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