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北市衛生局睜眼說瞎話

◎ 余夢蝶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外界質疑北市府衛生局三月廿四日獲報疑似食物中毒案當天,至餐廳現場稽查時,竟沒有帶回食材進行檢驗,錯失取得直接證據的機會。該局卻說,現行規定並未要求稽查人員在第一時間扣食材,事實真是如此嗎?

衛福部食藥署訂頒之《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規定,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樣分工,地方衛生局(藥)科應負責採樣食品檢體(食餘、「嫌疑食品」等)及環境檢體(刀具、砧板、飲用水、洗滌水等)。因此,北市府衛生局採樣食品檢體時,一旦發現現場已無食餘可採集,就應依前述規定,採集粿條、黑木耳、高麗菜、豆芽菜、鴻喜菇、香蘭葉及醬油等相關「嫌疑食品」,怎能說現行規定未要求稽查人員在第一時間扣食材?真是睜眼說瞎話。

更離譜的是,北市府衛生局長陳彥元聲稱,衛福部食藥署沒有規定要將所有食材都扣走,未來中央地方的專家學者可討論修改辦法,是否在食物中毒案第一起通報就扣走店家所有食材,若如此則稽查人力勢必要擴編。問題是,「嫌疑食品」之採樣,只需扣走受害者所食用餐點所使用之「疑似問題食材」即可,與陳彥元所稱扣走所有食材何干?哪需要擴編人力?

北市府衛生局卸責的說法,越描越黑,貽笑大方!

(作者是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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