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美珠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日前拋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在共同提案人中,竟出現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的名字,被質疑「違反議事中立」。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發出四項聲明,呼籲「韓院長應回頭是岸、主動撤案」。
筆者也認為正副院長不宜列為共同提案人。藍營所持理由是二○○七年六月也曾由立法院長王金平與副院長鍾榮吉領銜、朝野黨鞭連署提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不過,根據立法院議事紀錄,該條例是行政、立法兩院朝野共同合作的法案,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藍營若要硬拗,何不乾脆說二○一六年七月一日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打破他從一九九九年擔任院長後不質詢的慣例,廿三年來首度站上質詢台,並發表七千餘字的演說,闡述他對台灣現況的想法及建議。
立法院組織法第三條規定,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請問正副院長提案是要如何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
(作者是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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