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網紅違法亂紀 社會不應放任

◎ 姚孟昌

過年期間有新加坡女直播主來台旅行時宣稱在高雄被路人丟雞蛋,此事見諸媒體後,引發國人熱議,想說高雄人怎麼這樣不講道理。後來真相大白,原來是該名網紅自導自演,企圖嘩眾取寵、破壞台灣人名聲。

台灣是不會像柬埔寨一樣判這名星國網紅兩年徒刑。不過警方用社維法裁處對網紅也是不痛不癢。筆者建議可由高雄地檢署完整蒐證後,透過司法互助將全案移送新加坡司法機關。我國能做的就是立刻註銷該網紅簽證,遞解出境並宣布其為不受歡迎人物,終生不得入境台灣。

這做法對各國來台網紅絕對有嚇阻效果。另外新加坡罰的比台灣重,以彼國之法治彼國之民實屬允當。

筆者建議台灣應立法處罰類似妖言惑眾或惡意造成公眾恐慌的網紅。蓋如晚安小雞的言論已非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這位新加坡網紅也是。若網紅有侵犯私人權益,亦當承受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為大學教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