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夥伴關係的舊地圖

■ 蕭世暉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公佈的「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與秀巒村原住民族採取森林產物作業要點」,附上一張玉峰村與秀巒村範圍林班地地圖,標題為:「傳統生活領域中得申請採取森林產物範圍圖」,規定該兩村原住民於範圍內得申請採取森林產物,新竹林管處受理申請案件,得限制採取數量及其作業方式。必要時,得不予許可採取。

這樣的一張「範圍圖」,以及「得申請」、「得限制」、「得不予許可」的規定,真的是「首度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在原住民政策上的一大突破」、「對原住民文化歷史的尊重」嗎?

行政部門很誠實,不但沒有直接說這新法規就是「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以及恢復其權利,僅表示係「彰顯」阿扁總統簽署「新夥伴關係」肯認原住民族擁有傳統領域自然主權政策之「基本精神」。

怎麼樣看出這是「彰顯」如此美好的「基本精神」?也許就得訴諸人民主人們的智慧吧!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聖經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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