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保護人民財產/不動產轉移設定 應通知所有權人

◎ 徐正雄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過年期間,一位八旬阿嬤因故將身分證影本交給佯裝調解委員的詐欺犯,一千七百萬房產差點被過戶,最後,雖然靠著「地籍異動即時通」而得以報警抓人,逮到嫌犯,幸運保住房產,但是,並非每位有房產的百姓都有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而能全身而退,難怪類似詐術不斷發生。

一般人大概很難相信,陌生人只要拿到你的身分證影本,就能輕易轉移你的不動產。之前也曾發生,詐欺犯用撿到的健保卡去申請被害人身分證,再申請房產權狀,不動聲色,成功賣掉被害人的房子。而如今,詐術不斷進步,地政單位防詐仍只靠一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簡訊,在投資理財詐騙簡訊氾濫的時代,我認為遠遠不足,且政府單位簡訊也可能被忽略。

筆者在某銀行有買保險,雖然金額不高,近幾年為防止理專盜用客戶資產,金管會規定銀行每個月都必須寄送資產清單給客戶,讓客戶知道自己在銀行的財產狀況。

我認為,很多人一輩子可能只有一間房子,遠比銀行保險重要且價值高很多,不動產被設定或轉移這件事,比我們想像得更嚴重,不該草草處裡。除非主動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否則沒有任何通知,這實在很荒謬!我強烈建議:當權狀重新補發、不動產被設定或轉移時,除了簡訊通知之外,地政事務所也應寄雙掛號信到該地址,通知不動產原本的舊所有權人。且異動時間,除非所有權人親赴地政事務所辦理,若是代理人,應有十四天觀察期,不應太快處裡完,以防有詐。

上述案例,阿嬤的一千七百萬房產,其實是靠年輕一輩的女兒有警覺性,才幸運守住房產,然而,現在獨居老人多,警覺性低,可能又是資訊弱勢,我認為這些在戶籍謄本上只有一人的所有權人,政府應在戶籍與地籍上註記關懷。

當不動產異動時,戶政與地政單位應合作,聯絡本人、通知其家人或者鄰里長,必要時,也可請員警幫忙,確認沒有問題,再做不動產設定或轉移。

(作者為職業農夫)

如何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

為防止不動產遭到偽冒移轉或抵押貸款,內政部自105年10月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上網或持身分證、駕照下本至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免費申請,完成後,名下已登記的不動產一旦被移轉、設定抵押或書狀補給,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或權利人,民眾就能即時掌握自己的不動產權利異動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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