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詐騙廣告猖獗 社群媒體應沒收費用!

◎ 林書立

近日媒體報導金管會公布Facebook、Google詐騙廣告創新高,顯示過年前,詐騙集團更加猖獗,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詐欺集團在臉書可多重開戶,經通報關閉一個帳戶後,再複製原帳戶內容到新帳戶,儘管警方海量撈取詐欺訊息,金管會也努力通報,但社群媒體上的假廣告仍爆量狂飆,除投放效果可創造詐欺極大利益外,反正社群媒體上的假廣告,可一投再投,不會被禁,也不會被抓,躲在鍵盤後繼續投,繼續賺!

詐欺三低與三高,社群媒體不能無感

內政部警政署不斷彙整各方請求,要求社群媒體業者即刻下架社群上的假投資廣告以避免更多人被害,然而投放社群媒體假廣告具有成本低、風險低、量刑低,及獲利高、隱匿高、再犯高的三低與三高特性!社群媒體詐欺不似一般媒體廣告容易被抓,網路的匿名性造成社群媒體詐欺似乎永遠不會被抓、不被求償、不被停權,加上社群媒體詐欺陷阱廣告低成本,網路廣告手法近似網路病毒,無遠弗屆瞄準投資聖手,隨時穿透政府防線斂財,甚至不少知識份子、金融業者、老師、教授迫於時間壓力與收益亦糊塗受騙,即使政府不斷強力打詐,但媒體報導層出不窮之案例可知,社群媒體詐欺在全球都急遽增加,甚至衍生出悲劇不幸事件,社群媒體業者怎能無感?

社群媒體競價式廣告,墊高國內廣告成本

去年最嚴重的假投資詐欺主要來源就是來自社群媒體的詐騙,歹徒深知警方不斷於實體世界掃蕩詐欺,於是從海外成立假公司,再利用社群媒體廣告投放假廣告回台眾,除造成警方查緝盲點,難以溯源追查,在台灣遵守政府法規的廣告業,也會受到這些假詐欺社群廣告利用競價式廣告墊高成本的影響,必須提高廣告金才能與詐欺集團競爭可以先出現的合法廣告,遑論政府的反詐欺預算有限,投入反詐欺的宣導策略,往往得靠警方由青春活力拍片,延伸至風燭殘年的焚膏繼晷模式,就為了喚醒民眾反詐欺靈魂,反詐欺宣導缺的正也是媒體通路的經費。

龍年新氣象,建議業者應先收取投資廣告經費,一旦經金管會或警方通報涉嫌詐欺後,除下架廣告外,並可將費用轉供警方反詐欺宣導使用,並於透明度報告公布配合投放廣告的業者與負責人姓名,連續再犯者應受裁罰並將裁罰金作為補償被害人損失使用。

(作者為刑事局警官)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