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在籍投票應審慎評估

◎ 馨娜

不在籍投票法案的提議出發點是保障全民的參政權,立意良善給予肯定,但是否適合在當前推動及其隱藏風險需要慎重評估,否則恐枉費社會成本、衍生爭議,破壞大眾對民主制度的信任而得不償失。

若實施不在籍投票,是否能維持人民對選舉制度的信任須審慎考量:一、適用的對象:台商和海外華僑是否適用通訊投票及適用標準為何;二、開票的即時性和準確性:通訊投票不論是否包含海外人民,選票的寄送時間和計票的時間性如何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需仔細思量;三、選務成本:不同層級的選舉是否都開放通訊投票、寄送成本、選票印製如何防偽等;四、安全風險:通訊投票存在的隱私洩露問題該如何防範;五、開票透明度:無法像現在可親眼目睹投開票過程,透明度不足容易引發作票爭議。

若票數接近,有心人士可從任何技術性瑕疵質疑選舉結果,炒作議題造成社會對立和仇恨,耗費龐大選務成本而無法得到人民信任的選舉結果,相信此亦非立法倡議的黨派所願。

台灣選舉制度已從國民黨專政時期的作票陰影走出,人民普遍信任選舉方式且尊重結果,若貿然導入未經周全設計的不在籍投票,恐帶來更大的社會動盪風險。

(作者為國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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