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警界要的是公平

■ 楊秉睿

台北縣長周錫瑋發布了一道台北縣一百多位警官人事命令,所有兩線二星的中階警官,就地直升為兩線三星的警官,少奮鬥至少五至十年,警界一片譁然。警政署則表示,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和地方制度法的相關規定,剛升格為準直轄市的台北縣政府,並沒有權力發布這道命令。警察制度是一條鞭制,台北縣若引用特例,將使全國警察不服。

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縣準用直轄市規定的範圍限定在「人事組織規模」及「財政規模」,其他權限(如人事權)並不在準用的範圍內。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人事權依法屬中央權限,在中央未正式授權委辦前,地方所發布之人令,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當然係屬「無效」,且自始不生效力,這是無庸置疑的。

如果台北縣的警官能未經警政署就坐地直升,那未來桃園縣、台中縣也比照辦理,警界豈不天下大亂?許多奮鬥多年的警官豈不感嘆努力白費?因此以一個中階警官的角度看這件事,我覺得警政署應該繼續堅持立場。

再理性分析「治安」的屬性,其實不難理解為何應該歸屬中央。因為許多重大刑案的偵辦,或首惡之徒的緝捕,經常需要統合全國警力,例如發生在北縣的「吳善九命案」,和轟動一時的「張錫銘案」,都不是靠地方警力和資源可以偵破的案子;長久以來,中央、地方的警察同仁互為夥伴,彼此合作的模式,不希望因政治人物的攬權心態而斲喪。

記得今年四月,警政署發布林國棟接任台北縣警察局長的派令,周錫瑋表示,「不接受這項人事案」,甚至派人將局長辦公室大門換了門鎖,不讓林國棟履新。之後又說,「只承認林國棟是代理局長」;現在又說,「除了林國棟外不接受其他人空降」。周縣長立場反覆,明眼人不難看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然而此舉雖討好少部分的人,但卻得罪大部分的人,甚至造成警界同仁間的矛盾與嫌隙,難道這是口口聲聲強調重視治安的周縣長所樂見的嗎?

警界的人事升遷有其制度一貫性、法令一致性、公平合理性,已自成一套行之有年的模式與制度,按照年資、積分、考績、能力、績效、學經歷、考核等作為升遷準則,也是一般員警的共識,如今台北縣的同仁僅因台北縣升格而得以就地升官,如何令其他人心服?

警察不應是政治人物宣示主權的工具和籌碼,而是維護治安的全民保母。相信台北縣民甚至於全國民眾,也都不希望看到負責他們生命安全的警察,因為人事的問題產生心結,而影響工作士氣。

(作者為兩線二星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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