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宏煇
新北市校園攻擊事件,造成一名國中男生殞命,有第一線處理學生問題的人員應該都明瞭,學生一旦情緒失控,且有不理性行為時,不管你是誰,事態都會很棘手,因而有老師或行政人員在處理時受傷,且無論是醫療、住院開刀,或與學生的法律糾紛,完全要自行承擔。
筆者十幾年前擔任軍訓教官時,在校園內處理一起情緒障礙學生失控的問題,當時面對面輔導手持木棍的學生,學生突然情緒失控攻擊我的頭、背,造成嗅覺神經斷裂、嗅覺喪失迄今。事發後,頭部開刀住院兩次,轉院和醫療費用超過廿萬元,因未投保意外險,且申請軍保撫卹失敗(軍保未列嗅覺喪失而未申請到撫卹,公保則有),扣除教育部的五萬元急難慰助金,尚須自掏腰包十五萬元,出院後還要自己面對與學生的官司。
以前總覺得校園相對社會來得安全許多,加上自己是軍訓教官,身穿軍服,披著「老虎皮」,學生應會戒懼,但發生這事後,我不再鐵齒,不但為自己加保醫療險,還投保意外險,以防再次發生「校園意外」,相信仍有許多教職員未投保意外險,建議教育部或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應比照「學生平安保險」,開設「教職員平安保險」,讓教職員處理相關事件時有所保障,另應增列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才能讓第一線教育人員無後顧之憂。
(作者是大學的生活輔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