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柯文哲「守護農地」被看破手腳

◎ 袁冰凝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名下的農地違規闢建停車場使用,刨除農地瀝青時,挖出水管、鋼筋、裸露電線、大水泥塊、紅磚,不過新竹市政府卻聲稱,該農地僅摻雜少量鋼筋與少量混凝土塊,初步未見營建廢棄物棄置情形,對此,筆者有話要說。

按環境部之函釋,所稱「營建剩餘土石方」係指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他民間工程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而「營建廢棄物」則係指因施工所產生之金屬屑、玻璃碎片、廢塑膠、廢木材等廢棄物。另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混雜未經分類之「營建混合物」,於管理上歸屬「營建廢棄物」範疇,惟目前尚無混雜比例之界定規定。試問前述水管、鋼筋、裸露電線不就是營建廢棄物嗎?新竹市政府怎能視而不見?

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之立法理由,廢棄物與資源位處物質或物品之不同生命週期,經過適當手段,廢棄物可變成資源,而若『錯置』、『錯用』,資源也應視為廢棄物。再者,農業部函釋規定,土壤為天然化育形成,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避免地下水或土壤汙染,農地填土之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質。

試問水管、鋼筋、裸露電線、大水泥塊、紅磚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可以用來回填優良農地嗎?即使是可再利用資源,一旦錯置、錯用地方,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亦視為『廢棄物』。

筆者呼籲新竹市政府應不分黨派,依法行政,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裁罰,以免遭到外界質疑其執法之公正性。

此外,柯文哲身為總統候選人,高喊「積極保護農地、回歸國土整體規劃,依法納管,以維持食安」,卻違法出租農地當停車場使用,與自己主張的「守護農地」完全自相矛盾,不僅令支持者失望,也讓全體選民看破手腳。

(作者是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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