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凱
翁大人(編按:藍委翁曉玲)近日再爆驚句:「大法官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
說起來,如果立法院聲明自己不受憲法法庭拘束,要不要直接稱帝(編按:抑或垂簾聽政)比較快?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再爆驚句:「大法官的解釋未必能夠完全拘束立法院」。(資料照)
國會的立法權並不是不受限制的專制權力,而是在憲法框架下運作的「權限」。如果對於憲法框架的內容與邊界有爭議,則以憲法法庭的解釋為準。這是憲政體制的基本原則。換言之,若國會拒絕受憲法法庭拘束,就等於是脫離憲法、僭越篡權。
既然如此,其他機關又何必繼續承認國會的立法權?
立法院若不願意受憲法法庭拘束,又如何還有立場要求總統與行政院受他們通過的所謂「法律」拘束?
沒有這種道理吧!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一個律師的筆記本臉書:大法官解釋不能拘束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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