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高齡 在職延長重於再就業

◎ 陳劍賢

國人談中高齡就業問題,似乎皆強調中高年者退休後再就業,因皆著墨於職缺補人,彈性工時,及培訓課程等相關問題,令人好奇的是國人再就業的工作,大部分偏於服務業,難道「老狗教不了新招」,中高齡者再就業,只能從事比較簡單的服務業工作,消極性地填補服務業不足的人力而已。相較日本及韓國,中高齡就業的重點是重視高齡者的經驗、在職延長、退休延後,我國中高齡就業政策是否應檢討修正?

台灣少子化、高齡化的趨勢難以逆轉,國發會公布人口推估報告,預估二○二五年後,台灣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每五人就有一位是六五歲以上老人,人口紅利期消退,到了二○三四年進入人口負債期,全國一半以上都是超過五十歲中高齡人口,屆時工作人口將又老又少,且有更多高齡者為了生活,而不得不繼續工作,成為過勞老人;但檢視我國中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重點在於禁止年齡歧視,禁止雇主不得以年齡為由,對高齡的受僱者予以差別待遇,至於積極性推動高齡者在職延長、退休延後措施,猶未推動,亟待加強;顯見我國高齡就業政策,仍是消極有餘,積極不足。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日韓為例,日本高齡就業促進係提高退休年齡至七十歲,並實施高齡續僱制度以保障高齡勞工就業機會,值得我國借鏡之處是考量長者的體能,工作量及時間盡量彈性,每月不超過十天,每週不超過廿小時,提供讓高齡者快樂、成就感的工作環境,安享有意義的老年生活。南韓則以薪資遞減及強制聘僱來推動老人就業,勞資雙方協議退休前逐年減少薪資、縮短工時,政府補助雇主繼續僱用高齡者,僱用三百人以上的企業有強制聘僱一定比例的高齡者。

開發及運用高齡者勞動力,推動生產老化,已是時代趨勢,建請政府研議漸進式及適齡退休制度,使高齡者在職延長,退休延後,並鼓勵「青銀共創」,促進世代融合及經驗傳承,為人力資源另闢新活路。

(作者是台東縣體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美和科大社工所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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