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顏
台中市豐原高中爆發霸凌案,導致遭霸凌學生輕生,一條年輕生命驟然結束,震驚社會。
學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後,連續兩度議決霸凌案不成立,不僅社會譁然,副市長王育敏也表示,看到校方的調查報告覺得相當離譜、不能接受。
筆者在就讀教育行政研究所時,授課老師曾帶領大家討論有關「不適任教師」和「師對生霸凌案」的處理方式,結論是由上級機關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才能避免「師師相護」的嫌疑,最後的調查結果才能更具公信力,以免衍生後續更多申覆與行政訴訟等擾人程序和麻煩。
就以此案來說,台中市政府和教育局都不滿意學校的調查,但學校仍堅持原先的調查結果而不做改變,雙方僵持不下,給民眾的觀感卻是互踢皮球,無異於問題的解決。
若事發當初,就由教育局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也許事情早已解決,也不至於拖延至今。
學校是當事者,由學校自行調查最遭詬病的就是「師師相護」的問題,盡管學校再怎麼公正客觀,當結果不符外界期待時,就難脫遭人質疑的眼光。
學校以三位調查人員都屬「外聘」為由,拒絕變更決議,然而筆者不解的是,既然都由外聘人員進行調查,為何不由教育局聘請?卻要由學校聘任?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外界對調查結果的信賴度。
最近筆者曾參與學校職場霸凌事件調查,所有調查委員皆屬外聘,而且是由教育局委任組成,因為立場超然客觀,過程嚴謹,所以調查結果出爐後,未遭致任何質疑,事件也就圓滿而順利解決。
筆者建議教育主管機關,為建立調查公信力,避免外界質疑校內老師護短的疑慮,應進行相關修法程序,規定未來有關「不適任教師」和「師對生霸凌案」的調查,都由上一級的主管機關來進行,以免讓人有瓜田李下的質疑,最重要的是,讓事件盡早落幕,對大家都好,一再拖延,甚至造成僵持不下,不但要付出莫大的社會成本,對於各造的當事者來說,遲不定案也是殘酷無比的折磨啊!
(作者是國小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