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富察事件須亡羊補牢

◎ 王至劭

八旗文化出版社負責人富察是來自中國的滿人,在中國失蹤,中共証實已被以「反國家分裂法」逮捕拘押偵辦。

富察已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須在三個月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他回到中國辦理放棄國籍手續,卻遭中共以分裂國家的理由逮捕。

富察被中共逮捕拘押,其實跟台灣的法律規定有直接關係,富察被迫必須親自回中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導致被逮捕關押。台灣政府應考慮修改規定,讓有被中共逮捕之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免除回中國辦理放棄國籍的程序,或儘速製定難民法,以解決許多香港及大陸人士居留台灣的問題!

呼籲民進黨政府應儘快修法,期待不再發生類似富察事件,他的老婆和兩個小孩都在台灣,他突然被拘押,面對遙遙無期的刑期,妻小無比痛苦煎熬,這是對愛台灣的外來者極大傷害,也是台灣損失。

富察是八旗文化的負責人,出版許多反共、揭發中共真面目的文章,例如名作家范疇過去十年來寫了十本書,有九本是八旗文化出版。

日本參議院議員蓮舫,她爸爸是台灣人,姓謝。蓮舫原本擁有雙重國籍,為了競選日本民進黨黨魁,於二○一六年回台灣並於九月十三日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她以為這樣就可以了,結果日本政府說他們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所以這份文件不能使用。改由蓮舫在日本宣稱放棄其它國家的國籍,再加入日本籍。

同樣的道理,我們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那又為何要這些中國配偶回去取消國籍呢?是不是可由該申請者在台灣,聲明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放棄聲明由台灣海基會寄給中國海協會,他們自己就會去處理,「富察們」就不用冒險回中國,導致身繫囹圄、骨肉分離。

(作者是台聯政策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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