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王立達/谷歌撤出告訴我們的那些事

谷歌所堅持的網路資訊超連結自由。在我國推動媒體議價之際,對於如此鮮明的立場表達,不能不加以留意。(路透檔案照)

王立達/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

六月廿九日,谷歌全球事務總裁Kent Walker在加拿大的谷歌部落格貼文,公開宣告加拿大剛立法通過的線上新聞法一旦生效施行,谷歌旗下的搜尋、新聞、Discover等將會同步把加拿大新聞全數下架,不再刊登該國新聞的網路超連結,也就是在新聞層面全面撤出加拿大。這個消息一經披露,再度挑動了國內媒體的敏感神經,擔心在我國推動平台與媒體強制議價的結果,一不小心也會觸怒谷歌,引發國內新聞部分或全面下架,導致媒體來自數位平台的不小網路流量就此憑空消失。

筆者認為,谷歌在各國曾經出現的下架及撤出舉動,提醒我們在推動平台與媒體議價時必須著重務實及可行性。如果堅持理念而無視於真實世界展現出來的各種現實限制,對於達成平台為轉載新聞而付費的終極目標不僅無益,而且有害。事實上,谷歌至今在各國的撤出與下架,雖然令人心驚,但就台灣而言都是寶貴的前人經驗,幾乎每一次都告訴我們非常重要的關鍵資訊。

谷歌在新聞層面的撤出,首先發生在西班牙。該國立法要求數位平台必須先經媒體授權才能轉載新聞標題,否則構成侵害媒體的著作鄰接權,並且規定媒體不得免費授權平台轉載。這項規定十分清楚地確認平台有為轉載新聞付費予媒體的法律上義務,導致谷歌在立法尚未生效前就宣布新聞服務退出西班牙,本土平台也跟進不再轉載支持立法的媒體所產製的新聞報導。這次撤出大約長達七年半,直到去年夏天谷歌新聞服務才再度回到西班牙。

二○二一年一月澳洲政府將強制議價法草案提交國會審議,谷歌隨即在YouTube上宣布一旦立法通過就會撤出澳洲,Facebook更在二月間無預警下架澳洲新聞一周左右。然而經過澳洲政府持續不懈的密集協商與務實讓步,最終就法律內容達成協議,兩者雙雙打消撤出念頭。澳洲模式的核心特色之一,在於法律僅規定平台必須以誠實信用方式與媒體進行議價協商,並未直接規定平台就轉載新聞報導有付費義務。

在我國推動平台與媒體議價的過程中,可以清楚看出兩大平台極其量只願意付費支持新聞媒體的永續發展與數位化,但卻一直忽略對於新聞轉載是否付費的核心問題。澳洲這種以程序替代實體的間接規定方式,正好體察到平台心中緊守堅持的這條底線,透過雙方協商而尋找出務實可行的解決方法。

谷歌本次威脅撤出加拿大,告訴我們另一件重要的事。透過Kent Walker的部落部貼文,谷歌反覆表示無法接受的只有一點,就是加拿大將平台並未轉載任何新聞內容或標題,只單純以超連結讓使用者接取網路新聞的行為,也一併納入強制議價的範圍,平台有義務就此與媒體進行議價協商。按加拿大幾乎完全採行澳洲模式,唯獨擴大法律適用範圍,涵蓋單純超連結行為,不料卻引來谷歌的強烈反彈。

事實上,谷歌各項線上服務的共同核心就是為使用者整理各種不同類型的網路資訊,因此以超連結方式接取網路資訊的自由,很自然成為谷歌誓死守護的關鍵立場。

同一時間在我國舉辦的世界新聞媒體年會,出席的谷歌新聞副總裁Richard Gingras面對有關媒體議價的連番提問,主要回應也在提醒政府對於社會資訊自由的管理方式乃是網際網路的核心問題。此一訴求非常清楚地呼應在撤出加拿大事件上,谷歌所堅持的網路資訊超連結自由。在我國推動媒體議價之際,對於如此鮮明的立場表達,不能不加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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