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香港國歌禁令與「極左」

◎ 李廣智

香港律政司於六月五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民眾於網路平台等傳播香港國歌「願榮光歸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警告,youtube、google等平台不下架,就可能涉及協助他人藐視法庭。

事件起因於中國政府自成立城管、農管之後,又創立「文管」,專職監控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市場等文化領域是否政治正確。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想必此事定是律政司司長等官員揣摩上意而推動。

延安整風、十年文革之所以一發不可收拾,原因在於「下必甚焉」四字。延安整風原本是毛澤東要打擊以王明為首之「國際派」勢力,後來變成中下層幹部官員為求打壓異己不惜公報私仇。又江青四人幫為求進入權力核心,於文革中不惜將事情推向「極左」,獲得毛澤東賞識,進入中央政治局。國際體育賽事中,主辦單位連番播錯香港國歌,特區政府老羞成怒,因而施以報復,此其一。

中共十九屆七中全會報告指出,「發揚鬥爭精神,在鬥爭中維護國家尊嚴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我國發展和安全主動權」,「願榮光歸香港」被定性為港獨之歌,有分裂國家之意,一眾港官有意效法江青求官,當然會將事情推向「極左」,此其二。假設律政司成功申請禁令,即等於擁有權力強制下架所有網路平台中的影音創作。如果youtube、google等國際平台聽令行事,香港政府等於可以在網路上「長臂執法」。如果它們選擇抗命,港府無計可施下,效法中共建設防火牆,再加上西方國家對中港之科技出口限制,香港就等於自絕於全世界。

(作者為整理師,原籍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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