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行人專用時相號誌之必要

◎ 徐嘉欣

台南一對母女遭左轉汽車撞上,造成三歲女童往生、母親重傷的不幸事故,女童於三日舉行告別式,其父當場拭淚表示,女兒用不到三歲的生命,喚醒政府和社會對行人的重視,唯這個代價真的很大,希望女童的犧牲真能喚起社會大眾對行人路權的尊重。

自從有了「行人地獄」的稱號之後,朝野也都絞盡腦汁想要洗刷惡名,而立法院也通過提高不禮讓行人的罰責。不過,平心而論,提高罰款金額只是治標卻無法治本,否則為什麼自從新法實施以來,仍屢屢有類似的交通事故發生呢?筆者認為,設置「行人專用時相」是最立竿見影的做法。

筆者是一個喜愛走路的人,但每次走在十字路口都戰戰兢兢,深怕被未注意的駕駛人撞到,尤其是在被一個號稱因被A柱擋到的駕駛撞過後,真恨不得四面八方都有眼睛,可以注意來往的車輛。值得一提的是,高雄這幾個月來,在重要路口都有設置行人專用時相號誌,走起路來真的就放心不少,因為此時只有行人才能行走,其他車輛就必須停下,筆者觀察到的是,所有車輛真的就很守規矩的在停止線前停下,先讓行人通過,因此設置行人專用時相,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筆者認為,不禮讓行人的罰款固然要提高,畢竟這有嚇阻作用,但最重要的還是要從設置「行人專用時相號誌」做起才是根本,建議各縣市不妨從這方面去著手,相信會讓行人非常有感。

(作者曾任教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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