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國修訂《反間諜法》的另類思考

◎ 孔憲臺

孔憲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修訂,明訂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將間諜行為定義擴大至「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網路攻擊等行為」,以及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基礎設施的網路攻擊等,且中共有權對涉嫌人士進行調查,甚至可隨時視需要來解釋何謂違反國家安全和利益。此法通過後除增強中國對內部反對勢力的控管,亦能將影響力投向海外,包含中國境外的流亡異議人士,以及被中共認定的「台獨頑固分子」。

美國聯邦調查局日前在紐約逮捕兩名美籍華人,涉嫌運作中國海外秘密「警察服務站」。據悉中國在全球有超過百個「警察服務站」,名稱包括:華人警民中心、警僑聯動服務中心、警僑在線工作室、警僑之家海外聯絡點、警僑驛站、一一○海外等。這些「服務站」是北京向中國公民或其海外親屬施壓,威脅他們必須協助中國,否則便需「送中」接受刑事指控。中國同時將這些「服務站」做為中共中央統戰部的海外樞紐,以輸出其影響力和「中國式思想」。然而根據調查,許多返回中國者並未有明確的「罪名」。未來中國海外的警察服務站勢必在中共以《反間諜法》對付海外異議分子上,扮演更吃重的角色。

然而,我們在關注中國《反間諜法》影響的同時,也應思考我國關於國家安全、間諜罪等相關法令規範,相較於其他民主先進國家,是否過於寬鬆、處罰類型不足等問題。導致長期以來,為中共發展組織、竊取機敏資料的共諜,往往輕判結案,除了無法達到嚇阻的效果外,對於辛苦蒐證的第一線司法人員更是一大打擊。近年中國對全球的滲透有增無減,我國更是位於捍衛民主自由的第一線,雖然目前針對國家安全需求,已就《刑法》、《國安法》、《國家機密情報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反滲透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訂,但面對中共靈活多樣的滲透手法,似乎仍有努力的空間,朝野在此議題上應放下統獨、意識形態成見,共同捍衛國家安全。

(作者是台灣金控台灣銀行政風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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