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文化資產應融入災害管理

◎ 李冠儒

四月十五日是巴黎聖母院發生火災四週年,法國總統馬克宏至聖母院視察修復進度,期望明年巴黎奧運會前能順利修復完成。聖母院修復過程中,加入許多現代建築的消防思維,如:在屋頂架構上部署一套防火霧化系統、設計防火隔牆板以分隔大教堂木樑屋頂的空間,並重新檢視消防水管道容量及水壓。

台灣文資非走《建築法》的建照系統,而是以因應計畫許可函的方式核准使用,其特性在於,因應計畫適用建築、消防相關法令有困難時,得排除部分或全部現行法令之適用。然其實際執行的問題至少有三:

一、非以災害管理思維思考文資因應計畫。災害第一時間發現的通常是附近的居民或文資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而非消防人員。然而,現況文資之管理維護卻是以點狀的應變思考災害,且未納入社區居民參與,造成文資的災害風險不透明,無法成為社區共同的責任。應以社區為單位,面狀、持續性的管理思維思考災害;在災害發生時,才能迅速有效的減少災損,復原重建,並確實將受災因子去除,避免未來重複同樣的災害。

二、文資因應計畫合法但不合理。目前因應計畫依法條「逐條」檢討消防安全設備設置。然而,合法卻不一定合理,其一是法規本身的不合理,如:《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下稱《設置標準》)第三十六條規定:「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水源容量,應在裝置室內消防栓最多樓層之全部消防栓繼續放水二十分鐘之水量以上。」為何只要求二十分鐘?其二是法規未規範到的部分未有因應措施的不合理,如:未有防制縱火之因應對策。

三、文資因應計畫未融入文資價值。文資修復再利用後之管理維護及定期查核內容過於量化且制式,同樣淪為合法但不合理,應針對個別之文資設計、規劃因應措施查核項目,以反應文資的獨特價值。如:實務上,審查時多會要求設置避難指標,造成指標過多,無法融入文資整體風貌,建議可參考日本京都立法規範廣告尺寸及彩度,讓防災融入文資,成為其價值的一部分。

綜上,災害管理與因應計畫的精神是一致的,即減緩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故應將災害管理思維融入文資因應計畫,讓災害管理成為文資價值的一部分,以成就具韌性、永續的文資。

(作者為哲學博士生、前地方文資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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