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這叫老師怎麼管教學生?

◎ 李語昌

日前高雄市福誠高中巡堂的生輔組長發現三名學生背對課堂教師玩手機,經教師同意後進入班級要求學生拿出手機,但學生把手機藏入抽屜,再以外套覆蓋,組長要求學生移開外套,學生不願意,組長便自行移動外套找到手機,再要求學生交出,手機亦於當天放學前歸還。這是現下許多學校的管教日常,卻因為學生向「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檢舉,控告學校違法搜索抽屜和書包,引發爭議。

對此高市教育局表示學校在進行安全檢查時,應依規定全程錄影,以保障雙方權益。但教師處理班級突發狀況,是否該上綱到安全檢查的層級?根據教育部規定,高中對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有合理懷疑,進行安全檢查時,需在兩名以上學生家長會代表、學生會幹部或教師陪同下,方可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私人空間,且學務處應全程錄影。然而手機並非違禁品,如何適用相關規定?上課期間到哪裡找家長、學生及教師代表來陪同檢查?高雄市教育局表面上是站在公平客觀的立場處理問題,但實際上卻可能嚴重打擊教師的士氣。

與同事討論這件事,眾人無不搖頭歎息,有人說沒想到自己每天都在「犯法」,有人說乾脆放任不管,而學生也可能有樣學樣,生活常規將更難管理。倘若管制學生違規的生活規範問題,已經變得這般動輒得咎的法律問題,那的確不如兩手一攤做一個裝聾作啞的老師即可,何苦來哉!

(作者為高中教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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