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性別平權的另類觀察

◎ 李儼峰

自由時報日前報導,近年性平意識抬頭,家暴受害者中的男性比例已逐年提高,截至去年已占廿三.四%。

在「父權」體制下,男性多被視為剛強、主外,女性則為柔弱、主內的形象但傳統「男強女弱」性別框架正在逐漸瓦解,更是現在進行式。

除了前述家暴受害者男女比例的議題之外,筆者認為,探究性平意識的另一重要面向,不妨將眼光轉往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事件中的母權父權失衡問題。

夫妻離婚時,若無法協議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哪一方,其解決之道只能透過請求法院酌定。在這類訴訟案件中,承審法官為了深入瞭解雙方背景,幾乎都會囑咐社工團體派社工員進行家庭訪視,因此做成的訪視報告,在相當程度上緊密牽動著判決結果。

實務上,社工員絕大多數為女性,男性向來稀少;基於女性觀點所做成的訪視報告,或多或少會對女性當事人(母親)較為友善。若再加上實務判決常見「幼兒從母原則」的運用,不可諱言地,男性(父親)在爭取小孩親權方面,籌碼相對弱勢,常見到訴訟尚未開打就處於劣勢局面。過度失衡的情況下,最終吃虧的還是未成年子女。

筆者拋磚引玉,不妨思考在人力資源允許的情況下,使家訪機構出具訪視報告時,至少由男性及女性各一位社工員同時具名做成。期許性別平權的思潮,也能在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領域激起漣漪,讓父親角色在爭取親權時不再那麼委屈。

(作者是執業律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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