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

■ 林佳龍

二十六日的行政院院會中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並將法案轉送立法院審議,未來倘若立法院順利通過,對台灣的國土規劃改造及地方實質財源增加將大有助益。另外,在野黨立委盧秀燕等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將人口聚居須達一百二十五萬人才得設直轄市的標準降低為一百萬,以利台中市直接升格,此一措施也有助於台中市的發展。

中央、地方及朝野對台中升格都有共識,然而在本質上到底還是有些差異。若只針對「台中市」單獨升格,對鄰近的台中縣民不公,恐造成縣市不睦。對台中市而言,沒有將台中縣納入升格,將不利於大台中的整體發展。

現在政府已由總統帶頭宣示規劃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然而雖然行政院對國土改造具有長遠的規劃,但是從區域重劃著手曠日廢時,行政院之提案在目前立法院朝野運作的效率下,不知道何時才能排入議程。因此筆者建議可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七條,推動台中縣市合併升格。

目前地方制度法的規定,縣(市)與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不涉及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之劃分、調整者,由各該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函請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所以基本上,是一種由下而上所形成的政策。筆者主張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中央可以針對縣市合併為直轄市,在不涉及行政轄區變動時,可由內政部徵詢各該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意見後,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同意後實施。這樣一來,中央可以掌握國土規劃的主動權,配合國家及區域發展需要,發動縣市升格。因此,目前只要修正地方制度法的一條條文,不需另由行政區劃法,就能加速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的推動。

台中作為台灣的中心,結合了雙港(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及台中港自由貿易港區)、台鐵山海線、中山高與福高等交通樞紐,而在高鐵通車後,則將台灣各地的優勢串連起來,在台中蓄勢待發。台中擁有先天發展的利基,單純思考台中市的建設,將忽略台中縣作為腹地的可貴。如果從縣市合併來思考大台中的建設,將可讓台中縣市升格成為貫穿中部區域發展的火車頭,有效整合地方資源,提高台灣的競爭力。

(作者為大台中發展促進會理事長、民進黨秘書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