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北漂南漂談交通月票

◎ 陳劍賢

為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交通部規劃辦理生活圈通勤月票補助方案,王部長宣佈此政策將擴及全國各縣市,並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負擔經費,期盼透過各縣市同步實施,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

交通月票屬地方政府業務,預算亦屬地方編列,因此未來補助對象一定是戶籍所在地的居民,不屬該縣市戶籍而在該縣市就業的外縣市族群,可能未享有該福利。以台東縣為例,廿一萬人口,常住人口至多一半,另外一半人口為生計而北漂或南漂,在他鄉打拼,將來為享有交通月票的福利,可能將戶籍遷移至外縣市,勢必造成台東縣戶籍人口大幅減少,影響中央各項補助款額度。依地制法規定,人口數少於廿萬人,議員編制由現行卅人調整為十九人。

筆者反映台東鄉親意見如下:一、不在籍的上班族,雖然戶籍不在發行交通月票的縣市,惟彼等消費、租屋等經濟支出,大部份皆在該縣市,請以「類縣市民」身份,不必遷戶籍,比照該縣巿民同步發行交通月票。二、如回歸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請同意發行工作地點的交通月票,共享政府之德政。三、交通月票範圍究係跨縣市辦理,抑或以幾公里為限?若比照北北基桃跨一個縣市,則台東到高雄或宜蘭是否亦屬交通月票的範圍?因此建請交通部早日擬定交通月票基本規範,以釋眾疑。

偏鄉人口少,客運業者考量營運成本,班車平均一小時才一班,近年來雖推出小黃公車或噗噗共乘相關計畫,使用者仍不普遍,究其因是下車後仍得徒步或搭計程車才能到達目的地,因此未來交通路線的規劃,是偏鄉落實交通月票的重點。

(作者曾任台東縣議會秘書長,現任台東縣體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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