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三倍效益的振興券

◎ 楊德源

有關稅收爭議,發現金是所有方案中效益最差的。政府迫於輿論壓力,決定發現金之後,卻又有人指責政府大撒幣。這一切都是國民黨和部分民意代表在網路帶風向。一方面想要滿足民意,另一方面又想卸下拖垮財政的責任。現金可能被存起來、買進口的東西、出國旅遊或者拿來買股票,無法照顧國內的弱勢產業。現金人人愛,但刺激經濟的功效絕對比不上振興券。

首先,振興券有使用期限,不找零錢、限定消費項目及管道,因此有集中消費、刺激經濟的效果。第一次發行振興券,因為必須用一千元換三千元,每個人都想撈回本。這個心態保證拿到的人,一定會把它用完;第二次發行時,輿論壓力出現,認為用一千元換五千元多此一舉。對多數人而言等於是不勞而獲,取得成本為零,真的就有人因此忘記使用。藝FUN券、動滋券、客庄券與農遊券的情況更糟糕,不少過期仍然沒有使用,徒然浪費政府振興經濟的美意。同理,如果發現金的話,有些人可能直接存起來,根本不消費。

振興券要真正發揮三倍效益,必須使用三次之後才能兌換現金。發行一千億的振興券,使用三次之後才能夠兌現,等於有三千億的效果。為了方便追蹤及註記使用次數,需要全面數位化,正好順勢推廣數位金融及行動支付。現在手機使用很普遍,應該不難辦到。少數沒有手機的人,可能要另外設法克服。

消費者購物之後註記消費一次。攤商、店家收到之後,用來購買原料、食材之後再註記一次。終端第三次之後的店家就可以向政府請款。因為要周轉三次才能夠請領現金,等於有三倍的刺激效果,功效遠遠超過發現金。而且有兌換期限,拿到的消費者或廠商會盡速使用,短時間之內就能夠立竿見影,看到刺激經濟的效果,也沒有發現金可能造成通貨膨脹的風險,一舉數得。

消費者使用振興券買早餐,早餐店再用來買雞蛋及其他食材,雞農則用來買飼料及生產設備。從下游的零售店家到上游原物料供應商都受益,更廣泛照顧社會各個層面。如果發現金的話,真正在國內消費的可能不到一半。民意代表背負選票壓力,誤以為現金最能夠收買選民的心。其實對全民最有利的還是振興券,而且是多次消費才能夠兌換現金的振興券。

(作者是高科大金融系教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