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共諜案輕判,法官你心安?

◎ 紀安秀

司法院長許宗力十一日參加司法節活動時致詞表示,中共持續軍演擾台,但國人似乎已經麻痺,不以為意,如「溫水煮青蛙」,令人憂心;他呼籲全民應有危機意識。法務部長蔡清祥呼應許院長並表示,司法人員要認識國安案件的特殊性與潛在危害性,不能當做一般刑案處理。兩位司法界大家長語重心長的呼籲,值得國人,尤其檢調、法院等司法案件偵查或審判人員省思。

以涉及共諜的國安案件為例,常嚴重損害國家、社會與人民安全(尤其是軍人的安全),當然不能以洩密或竊盜等一般刑案看待、偵審。而是在確保法律程序正義及獨立審判的精神下,司法官應該綜合考量行為人犯罪動機、獲取利益及對於國家安全、自由民主社會所造成的傷害。因為這涉及全體國民的安全感,甚至國家認同感,因此絕不能當不知變通的「法匠」,讓人民對於司法失望。

日前臺北地院審理錢姓空軍少將、魏姓陸軍中校,遭香港商人謝錫璋吸收為共諜,在台發展組織,雖然事證明確,卻因兩人認罪,法院於判處有期徒刑時,並宣告兩人緩刑四年或五年,僅須向公庫支付三十萬元及六十萬元,遭外界批評是縱容、「輕判」。筆者認為,本案法官的量刑或許沒有逾越法律條文規範,但如果這樣的案件可以交由國民法官審理,判決結果會一樣嗎?是許院長、蔡部長比較貼近人民意見,還是該案主審法官?答案不言而喻。

(作者為家庭主婦,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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