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發展電動車產業 我們條件很夠

◎ 李奎翰

台灣目前在自駕領域的工業能力,應該已經十分足夠了。但我們不需特意去發展大馬力、爆發力強的車款。相反地,我們應該著力於發展貼合市場需要的電動車產業,並且先由內需型車種做起。

依個人看法,有鑑於近年來AI以及AIoT、IPV6和5G裝置與應用愈來愈成熟,智慧型運輸工具早就應該大放異彩了。但是這個預測至今並沒有發生,想必有某些關鍵因素尚未到位。

目前檯面上的AI自動車和周圍的各種事物很少有直接的連繫,例如道路、標誌、周邊車輛和行人。然而,無論在技術上或者設備上,我們早就掌握改善這些問題的能力。若政府或大企業再加一把勁,情況可能相當不同。

汽車在大馬路上行駛,能夠連接到什麼裝置?諸如馬路本身、基地台、路燈、交通號誌、路口監視器、其它車輛、行人手機,諸如此類。這些裝置都能提供資訊與服務。汽車本身也能夠提供資訊與服務,包括光達、雷達、行車紀錄器等。

將這些資訊整合在一起,我們將可以做到智慧式交通調控以減少塞車,而且可以讓車主把車子完全交給中央行控中心進行自動導航、自動駕駛、自動檢舉違規等,以減少龜速行駛、閃切、逆向、闖紅燈與不禮讓行人等行為。甚至,我們可以舖設專門的馬路,提供車輛在行駛的同時自動充電,做為放棄手動駕駛的獎勵。

在中央行控服務無法提供的地區,手動駕駛可以簡化為半自動駕駛,並且以平面方式進行。亦即駕駛只需看著儀表板即可操控車輛,車外狀況交給AI自動辨識,非必要時車主無需介入。駕駛者可以在儀表板上看到周圍數十甚至上百公尺左右的任何障礙物,包括其它車輛與行人動向、欄杆、路障、交通號誌甚至動物等等,而不會有死角問題。車主雖有主控權,但車上的AI輔助系統可進行緊急處置,例如遇有踫撞事故或前車異物掉落時可閃避或煞車。

不要覺得上述幾點過於科幻。敝人身處資訊業,我認為這些事情以現有的科技早就可以辦到。或許我們可以先找部分都會區試辦,就從智慧型交通號誌開始做起,然後逐步發展成為一整套的解決方案,並且帶動相關的產業發展。

(作者任職資訊業,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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