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女性納義務役 兩點待克服

◎ 張玲玲

昨日拜讀貴版「至少五個國家女性要當兵」一文,又剛好在高中講授「義務役恢復一年」政策內容時,遇一位高三女生舉手問到:「女生可以服義務役嗎?」身為女性、又曾經在軍中服役卅餘年、現為備役身分的筆者,是站在「贊成」女性也納入義務役當兵的立場。

國內不同意女性服役的理由一定可以找到一大堆,而我贊成的理由很簡單:一、不分性別,除了爭取平權之外,也應站在「盡國民義務」平等角度,不要讓男性認為女性有「特權」。二、捍衛國家安全的責任,不分性別、大家都有責任。三、大部分女性(少數女性官兵確實能經過訓練勝任)在生理與體能上確實會遇有無法負荷的軍中職務,如駕駛裝甲車、高G力的戰鬥機…等,但軍中也有相當多的職務可以讓具心思細膩獨特特質的女性來擔任,如我們在軍中常列舉的「參一到參四」、「政一到政四」的人事、情報、後勤、通信電子、資訊、政戰(文宣、新聞、心戰…)、醫療等各領域中不同兵科與職務,女性士兵一定能勝任有餘;從現行志願役女性軍士官兵在這些戰鬥支援與後勤支援職務上表現亮眼即可證明,甚至也有女性在戰鬥兵科的成績表現也不輸男性,所以沒有什麼是「不可能」或「不可以」的。

不過若是真的修法同意女性服役的話,關鍵在於國軍部隊須要克服的問題也不少。首先,在硬體部分。例如,要先規劃整理出容納多一倍義務役女兵的營舍及環境設施應該非常不易,即便只是廁所的擴增或改裝;現行部隊大部分的女性官兵生活設施,若沒有財源可新建,也只能將原本男性官兵使用的營舍逐年調整、裝修而來,非一蹴可及的。其次,在軟體部分。最先要面臨的是人力問題。因應明年義務役恢復為一年,須評估教育幹部在人力上是否已超出負荷?在一年的準備時間裡,恐無餘力再為接訓女性義務役而預備。

故建議我國可研究如芬蘭恢復徵兵制(男女皆須服役)作法,或參考法國以分批、逐年增加員額、再到未來「全面徵兵」之可行性,以順利過渡,達「全民皆兵」目標。

(作者為陸軍備役上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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