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重要公職參選人 應公布前科

◎ 紀安秀

台北市長柯文哲嗆國民黨「北台灣哪個議長不是黑道?」引發爭論,柯P事後坦言「講話不夠精確」,他只想藉此消遣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名標準不一。

暫且不論柯文哲時常胡言亂語,蹭媒體聲量。筆者倒認為,由人民選出來的重要公職人員,包括正、副總統、立法委員、縣市長及縣市議會議長,都是位高權重、動見觀瞻的政治人物,應該具備良好的品德及素行,因此,除了學經歷練及政績外,有無民、刑事、行政事件的「前科」紀錄,也是選民投票的重要參考項目之一,有必要於參選前適度公布資訊,讓選民自由決定。

況且,目前實務上,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的裁判,均可於司法機關網站查詢,除了特殊情形外,並沒有保密必要,也不會損及參選人的權益,適度公布這些公職參選人的前科,執行上沒有困難,也不至於違反個資保密相關法令。這樣一來,選民得以瞭解正確的資訊,參選人也可以為自己的前科辯駁或說明,應該是合情、合理且可行的措施,值得大家參考。

(作者為家庭主婦,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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