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青年時評)拔麥走人:當前民主政治的危機與抵抗

◎ 高鉦詠

公民的選舉權實屬最低門檻,但當前公民做成之決定,其依循的新聞資訊受到資深媒體人在攝影棚交互舌戰而掩蓋,又在媒體自設的娛樂化框架泥困。政治人物為討好、吸引媒體鏡頭,屢次扮丑,或指摘對方論文云云,實乃與媒體共生的惡性循環。關於城市治理的議題,幾掩蓋未談,彷彿這選舉是不過是在選模範生,卻不是選明白城市治理方向,並可端出可行政見之人。關切學歷論文不是問題,但過度關切不過是封建科舉的幽魂附身。當前商業媒體沒有扮演好引領公民社會發展的責任,使媒體上的政治內容製造陷入聳動與娛樂迴圈,就算是媒體人一時醒悟「拔麥走人」,恐怕只是極其微小的抵抗,媒體財團、編輯單位整體結構、環境仍窮凶惡極。所以,掌握文化方向的媒體人,不應該將一切責任歸咎於民眾如「閱聽眾愛看,閱聽眾要負責。」

媒體資訊供應民眾做出選舉判斷後,民意正當性作為一種旗號,代議政治家修訂法律還在看媒體臉色,媒體以娛樂框架建構的民意,無可避免地讓國家大船仍處驚濤駭浪。不過,既存的執法官僚體系確實熟悉政事,也具有理想性,只是他們依然在某種程度受到擺佈,也難以全然倚靠。

法制之目的在於不因主管機關人事異動判準有所變更,此外,法制自是為事例差別而設審查標準,雖可見立法者人性,但難謂執法者明白人性所趨向者何。現況,時有論為「民眾僅於選舉之日得當家作主」,因日常的政策參與,有待機關依法自行開門,民眾遂於非選舉日的日日夜夜有一法多標的感受,更何況由上而下的各級第一線公務人員所理解之法治精神,社會文化與媒體交互建構下而有差異,落至實際執行,難稱民主所得,政治人物實不應將一切責任歸咎於民眾如「我是你選出來的,你要負責」。

民主的理想性原發於資訊的透徹清明,但新聞媒介的結構性集體困境,歷史的走向大概只能「碰碰運氣」。也許有道是,「垃圾呷、垃圾大」(lah-sap tsia̍h , lah-sap tu),政治解嚴後,眾人懷抱期待的民主,不得不面對於焉種種,我們還是艱辛地走到這一步。

(作者為台大城鄉所碩士生、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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