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環境組織再造 確保台灣永續發展

■劉炯錫

有位原住民社區理事長發現村莊水源地山坡地被砍樹蓋廟,向縣環保局反應,環保局說請他找農業局,農業局說是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的業務,但水保局說只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土地是國有財產局管,森林經營是林務局的業務,建物應有縣建設局核發的執照,廟是縣民政局的業務,…還有上游的水是林務局該涵養,山坡地的水是水土保持局該防土石流,平原的水要靠經濟部水利署來防洪,小溪則交給縣市政府建設局管理,還有農田水利會說水權、水圳是他們的。這位理事長打了一上午電話,下午向鄉公所反應,鄉公所留一個人接電話,其餘人員外出「服務」鄉民。

行政院組織再造在即,環保署這幾天在北東南中辦理環境資源部組織架構說明會,聽取各機關團體或個人之意見,我覺得這是很好的開始,有民主的感覺。但在東區利用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辦理,民間身分人士很少參加;自然主權與環境資源部息息相關的原住民們,忙著準備過耶誕夜。結果多是環境相關公務員參與,各機關難免站在本位立場,談的是自己的機關多重要,最好整體進出,不要被拆解整併。但這樣下去,恐怕組織再造後的環境資源部還是會讓人民搞不清,如何檢舉和申請服務,甚至防洪單位繼續兼標售砂石,山坡地防災單位繼續幫農民開農路,森林保護單位要兼營木材標售,獎勵農業生產者繼續報喜不報憂地檢測農產品。

環境資源部要確保台灣永續發展光靠目前預定被併入部內的單位權責還不夠;非都市村莊土地管理權要從國有財產局轉移進來,國土資源才能改開發而就保育;水資源管理權也要掌握,才不會被農田水利會、工業區、家庭用水幾乎全數截走,使溪流乾涸;海洋生態資源即使不從農業部漁業署分開,也應有環境資源部的監督管制,才不會濫捕。農藥、肥料管制與檢測權應屬環境資源部公害防治內容,才能有效監督農業生產。如此環境保護、資源保育及開發生產有所區隔,業務不矛盾,人民也才不會混淆不清。

建議環保署能委託環境保護團體,利用假日到各縣市擴大辦理,讓政府人員多聽人民的聲音,同時也打破環境資源部內各單位的本位主義,甚至也打破行政院內各部會的本位,一起在新故鄉運動目標下,以營造多元文化的生態社區為上位計畫,才能建構有效保護台灣環境免於被繼續污染破壞,還能積極促進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的環境資源部。

(作者劉炯錫╱台東大學自然科學教育系教授、東社社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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