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對台灣金融業的機會與挑戰

◎ 蔡維哲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之第一期容量分配已於八月中如火如荼地開始申請,此次分配裝置容量有3GW,根據自由時報8/21的報導,已有13案至少通過環評初審取得風場「入場券」,如果在加上仍在補件的申請裝置容量更是已超過16GW。此次規範單一開發商有500MW上限,換言之在不重複的情況下僅有6個名額,也因此競標異常激烈,各界普遍認為會出現低於一元或甚至很可能零元的得標電價,當然開發商的如意算盤並不是要以如此低的得標電價賠本賣給台電,而是著眼於台灣科技業的龐大綠電需求,寄望於和科技業者另簽較高價的長期購電合約,也就是所謂的CPPA(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但CPPA相較於過往有台電20年保證收購的躉購電價,卻是比較挑戰的融資模式。

最大的差別在於包購商風險(off-taker risk)明顯增加,過往保證的台電其在國際標準普爾的信用評等是AA+級,跟台灣的長期主權信用評等同級,即便是護國神山台積電的信用評等也是比台電低,落在AA-級,更遑論其他的科技業者,因此這項風險的增加是影響銀行團聯貸評估的新挑戰。再者,台灣過往的離岸風電大多是走專案融資,透過多層次控股架構與SPV(特殊目的公司)採行70%至80%融資的高槓桿資本結構,過程中也常有股權交易的情形,像是過往的上緯海能風場、達德允能風場、沃旭彰化大東南風場、與CIP彰芳西島風場,這些或許都是可能會影響銀行團長期放款的考量點,也因為過往的這些案例,能源局在此次競價財務能力的部分也特別文字清楚標註要檢視開發商的股權規劃與股東資本能力。

融資風險較高的情況下,或許會更需要仰賴出口信貸機構提供信用保證。簡單假設離岸風電1MW的現行建置成本約為2億元,這一期3GW裝置容量則需要6千億元,如果是七成融資則需要4200億元的銀行聯貸資金,外商銀行與國外出口信貸機構在台灣還能吃下多少額度實在很難樂觀推估,為了成功完成財務融資,開發商本身應該要有責任承擔更多的資金與風險。此外,我們亦很期待台灣國家融資保證中心此次在區塊開發的角色,國家融資保證中心整軍迄今已有一千億的信用保證額度,或許也能夠在1~2個風電開發商融資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另外一個值得觀察的重點則在本土保險自留率,假設此階段保費是6千億風機重置成本的1%,即為60億保費。隨著台灣海峽的風場數量持續增加,可以合理預期國際再保對於單一國家的天災保障額度會越來越少且保費越來越貴,如果本土保險業能在吸收在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經驗,或許能在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逐步提高本土保險的自留率,不過產險的大環境剛剛受到防疫保單的重擊,可能還需要較長的時間來恢復元氣。在另一方面,業者也可以思考發展天氣指數型商品或是巨災債券等金融工具以因應後續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總共15GW的龐大保險需求。

(作者為中山大學財管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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