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確診孩童 疫苗接種不宜等

◎ 黃瑞培

雖然這波疫情進入緩解階段,但全球各地Omicron變異病毒株BA.4、BA.5來勢洶洶,指揮中心預估今年八月中下旬可能在國內掀起新一波疫情,確診病例可能重回單日三、四萬例。

過去認為,COVID-19確診後的三個月內,體內會有相對高的抗體濃度,再次感染機率較低。爰按照疾管署「COVID-19疫苗接種實務原則」,對於SARS-CoV-2確診者,無論施打任何廠牌疫苗,均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三個月後,再接種疫苗」。

惟根據最近國外研究,BA.4、BA.5具有更頑強的免疫逃脫(immune escape)能力,即使感染過BA.2的人,在痊癒四週後仍可能被BA.4或BA.5感染,平均再感染時間間隔為六週至八週內。

我國目前COVID-19發生率,未滿十歲年齡層每十萬人口約為二萬四千多人,幾乎每四名兒童就有一名確診,其中不乏今年五月兒童疫苗開打前即染疫的孩童。若按照現行規定,確診後必須間隔三個月後才能施打疫苗,而接種後約兩週後開始產生保護力;若今年八月COVID-19疫情再起,恐讓這群未曾接種疫苗的確診孩童又陷入「無疫苗保護下而再度感染」的風險!

儘管疾管署保留了確診者在無急性症狀且符合解隔條件下,若符合「因工作需求、工作性質等原因導致感染風險可能增加」、「免疫力/免疫功能低下導致感染風險增加」或「因應入境其他國家時疫苗接種紀錄查核之需」等情形,經醫師評估適宜,則無須間隔三個月亦可接種疫苗;惟,「未曾接種疫苗的確診兒童」並不在此但書之列。

為降低下一波COVID-19疫情來襲對兒童可能造成的衝擊,國內刻正積極施打幼兒第一劑及兒童第二劑疫苗。筆者建議,對於已確診兒童,亦應審酌縮短疫苗接種間隔期間,俾利其產生免疫保護力。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臺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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