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線上》破大案也有錯?

記者莊榮宏

最近「殭屍」很忙,南有台南市展出殭屍,轟動武林;北有殭屍法條復活,驚動萬教。

殭屍法是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廿一條:一、警監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報請行政院遴任;二、警正、警佐職務,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

有人說,這意思就是三線一星以上的警官,由內政部派,或報請行政院派。兩線四星以下的警正和警佐,由內政部派或六都的市長派。

倘依此法,則全國各派出所主管和分局長,縣市首長都可以派,而六都的分局長以上,則由內政部派。官都是別人在派,警政署只剩下建議權。

殭屍法原本奄奄一息,是最近有人捻劍訣,急急如律令,叫聲「起」,復活了。

回頭看葉俊榮,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台灣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也是法律專家,他當內政部長卻不曾作法喚醒殭屍,在他之前的部長也無人如此,莫非他們比較笨?還是說,有權力者應自我節制?

殭屍法一旦落實,警察汲汲於為政治服務,誰還專注治安本務?這會是人民之福嗎?莫忘台北市就曾鬧出民進黨黨工的黑二代,仗著政黨勢力,在警分局放肆,「民主進步」淪為「腐敗退步」,支持者傷透了心。

再看警政署兩位警政委員陳耀南和廖宗山,最近被相提並論。有一說,指陳從新竹市警局長直升保三總隊長,飽受批評,但廖從嘉義縣警局長直升保三總隊長,卻無人訾議,豈可兩套標準?

當然不行。

於是檢視廖宗山經歷,他幹過刑事局主任秘書後升副局長,從第三副局長晉升至首席副局長,再外放嘉義縣警局長。

「刑事局或六都警察局的主秘、副局長」,是直升保三總隊長的必備歷練,這兩樣,陳耀南都沒幹過,拿陳廖相比,是台語說的「仝款不仝師傅」。

近日傳聞,陳耀南即將升一顆星,當保一總隊長去了,前署長陳家欽原本規劃調升刑事局長的廖宗山,則原地踏步。

警界打探原因,原先以為和部長有關,卻有一說指出,廖在刑事局南打中心時期破獲一百八十一支槍械,間接導致他這次被冰凍。

知情人士說,廖破大案時,刑事局長才剛換人,這讓功獎和風光完全沒份的前任局長很不諒解,以為刻意在他離任後才破案。但槍枝何時走私,時機何時成熟,豈是人為能控制?廖有點冤。

火大的前局長雖然退休,但他一手拉拔的人在警署改朝換代後成為新貴,傳聞廖這次被冰凍,和那位前局長的舊恩怨有千絲萬縷,倘真如此,向來硬裡子、拒絕找人情請託的廖,前途可能畫上句點。

但也有人認為新貴為人敦厚,且正值用人,應該不至於以私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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