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媒體應重視社群指南

◎ 張約翰

衛福部臉書專頁本月二日公佈確診人數圖片出錯,即便火速換圖,卻已被截圖流傳。事關公共利益且損及疫情指揮中心資訊可信度,當然應該檢討。而新聞媒體日常所為亦攸關公共利益,社群編輯(俗稱小編)早應有一套指南規範工作內容。其實該規範的還不只小編而已,要應付的也不只是誤植圖文、數字算錯之類的小事。

華盛頓郵報本月十日開除了主跑白宮、國會與大選的政治記者索梅茲(Felicia Sonmez)。二○一八年,華郵以利益衝突禁止索梅茲報導身陷性侵疑雲的大法官候選人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索梅茲認為這是因為自己曾公開聲稱為性侵受害者,但華郵則說是因為她為性侵受害者公開倡議,報導此案有可能偏頗。二○二○年球星柯比布萊恩墜機身亡,索梅茲立刻在推特上轉發柯比二○一六年性侵案的報導,華郵當時的總編認為她的行為缺乏判斷力,使同事的工作成果遭到貶損,要她帶薪休假。到了去年,當郵報終於讓她報導性侵事件,索梅茲在推特上力批華郵,華郵又對她亮紅燈。索梅茲控告郵報與主編們,今年三月遭到駁回,正上訴中。

索梅茲與華郵的案子誰是誰非,不是本文的重點。重點是,新聞媒體的工作人員,在社群平台的行為是否應受規範?哪些應受規範?應受什麼規範?社群編輯出包,搞得組織、企業或政治人物背鍋的事,大概已是普遍現象,新聞媒體也不例外。筆者曾於九年前翻譯《美聯社員工社群媒體指南》並引起迴響,就是因為當時所服務的媒體,有記者在私人臉書帳號搞出欺騙社會大眾的嚴重事端,連帶影響媒體可信度;索梅茲案也與媒體和員工對社群平台行為與專業衝突邊界認知不同有關。

九年前還是個臉書專頁衝粉絲數的年代,平台種類也相對單純。如今社群平台已從圖文到影片到聲音,分眾愈來愈明顯,新聞工作者的社群平台使用經驗也愈來愈多,與當年已大有不同,媒體員工一點點小事都能引發炎上。美國新聞業界專業網站Poynter資深副總裁麥克布萊德(Kelly McBride)便建議,新聞媒體應該按以下步驗檢視自家「社群指南」:講明白為什麼要有指南、社群策略應如何發展、劃定指南規範的範圍、建立委員會定期檢視修正並處理重大社群事件、確實執行聽取回饋並消除法律與人資疑慮。

最後筆者提醒,社群指南必定要媒體員工商議後修訂,否則無法執行;而新聞工作者也不應天真的以為自己掛著媒體名銜,在社群平台的行為卻不會影響所屬媒體。

(作者是世新大學傳播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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