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家正常化 忘了?還是做不到?

◎ 朱孟庠

日前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令發布「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賦予「非戰爭」派兵的合法性。習近平是要打內戰,不准外國干涉,其政治手腕與野心不容輕忽。

然而在台灣,台獨宣傳式微下,只能對內嘶吼團結,卻擋不住中國的國際政治手腕。關鍵就在於中國聲稱對台灣擁有主權和管轄權。然國際公法上,中國兩者都沒有。

上月外交部長吳釗燮接受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專訪,五月二十四日向世界放送:「台灣正避免戰爭」、「我們將維持現狀」、「不尋求正式的獨立」。外交部長「我不獨、你不武」此示弱策略,對中國有用嗎?吳部長為何不依國際公法和美國台灣關係法,於國際媒體不斷地去主張台灣主權的立場?

吳部長不尋求正式獨立的說法,身為台灣公民實為不解!是美國劃出的紅線?那也該有進有退,運用智慧保留台灣人的話語權;難道蔡總統的兩國論只是節錄整理,止於台灣內部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無法跨越國際公法層次,實踐國家正常化?

政黨輪替後,即便如國際法專家彭明敏也曾認為現在不應再談台灣主權歸屬問題,因為火車已經到台南了,怎還在談台中呢!還有部分綠營政治人物認為「對強權而言,主權問題國際法是無法解決的,拳頭就是道理,國際法僅能制約小國。」然眼前中國就吃定你。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習簽署該命令「主要對基本原則、組織指揮、行動類型、行動保障、政治工作等進行系統規範,為部隊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提供法規依據」。中國步步逼近,台灣必須學習以色列強化自我;習自創法規依據以侵台,台灣則需以國際公法來保台。

台灣的國家主權(Sovereignty)和國際地位(Statehood),一直是國際社會未能解決的問題。在習近平簽令發布「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時,就是國際公法和海牙國際法院派上用埸之時。中國若真啟戰,台灣必須立即透過國際法專家,訴諸國際法院,因此台灣不能沒有準備!

位處時代浪尖的台灣人應當如何應對這樣的變化?除了做足軍事準備外,透過國際法院的裁判,不斷讓台灣問題國際化,當是必要條件。

(作者為李登輝基金會前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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