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天從
竹北天虹科技副總日前開車撞死機車騎士,爆出有警方陪做筆錄、關說爭議案,警政署已對相關官警重懲記過二次,但日昨仍見媒體在「歹戲拖棚」。
本案爆發之初,媒體如火如荼如刨根式的爭相報導,期待關說文化就此被深惡痛絕的百姓讀者打趴,讓警察在沒有任何壓力之下專心辦案。但可能嗎?筆者四十年來的外勤公職,接到最多的關說一定是民代,但他們為民喉舌的舉措有錯嗎?既然他們可以為選民關心,警察到場協助也一定沒有錯;次多的是地方士紳,他們是地方領袖,與民代同樣有理由關心民瘼;再來是經常協勤的義警、義交、民防、志工、社區巡守隊,以及幫警察購買政府沒辦法滿足裝備的警友會。他們義務了一輩子或出錢、或出力,家人朋友有事,找警察關心一下又何錯之有?
假設本案源頭的刑事局黃副局長當天接到關切求助的電話是民意代表所託,他轉達下屬到場關心,本案還有新聞價值?民代、媒體還有炒作的空間?說不定滿意的民代向上級反應,還因協助民代有功被記優跡一次。
看來看去就只有警察「士大夫無私交」,朋友有難就「Let it be」,這當中又有多少是警察在運用,卻見不得光的線民,他們改天還跟警察提供線索、交心合作?難怪我剛畢業時的組長李清金勸我不要調回故鄉,等退休後賣鹽也會賣到長蟲(沒人買)。
其實所有的關說案件的重點,在於警察有沒有違法放水、知法不辦,有沒有顛倒是非,或湮滅違法的事證。本案到目前為止,只能說協助過了頭,似乎都沒達到違法縱放的地步。
個人命運多舛南遷北調,相識滿天下,最苦惱的是,經常無奈的代打很多「關心說說看」的電話,我永遠只交代:「麻煩你在對方不在場時,告知當事人,他的朋友某某人透過XX長官有打電話來關心,我們會好好的幫你處理,這樣子就好。」所幸尚未發生任何風波。也提醒發生任何案件的民眾相信警察,都什麼年代了,誰敢冒著丟官、牢獄之災,去放水做人情?
個人也常想,新竹市的警車一半是第一分局的警友主任張文錦捐贈,如果我們拒絕關說,他會不會惱怒到把所捐的警車開回家?好在他從來沒有關說任何案件。
(作者現任公職,著有百官行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