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譴責大學校長逃避民主治理

學生參與校務是國際趨勢

◎ 朱軒立、洪辰昊

立法院於日前審議《大學法》修正草案,預計將大學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比例調高至五分之一;全案已出委員會,準備送交二讀。對此,由各大學校長所組成的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國大協)、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大協)等團體先後發表聲明反對修法,並以牛津大學等學校為例,聲稱「校務會議沒有學生代表,並不影響影響學術聲譽和校園民主」。

然而,大學校長以國外大學為案例,實際上是採取魚目混珠的策略,意圖逃避校園民主治理的精神。以牛津大學為例,全校共有六百多名學生參加各級會議,平均每四十名學生就有一名代表;荷蘭各大學的理事會更由學生占半數席次;國大協周景揚理事長的母校—伊利諾大學—的理事會,也有二十三%的席次為學生委員。

反觀我國現況,各大學皆以校務會議作為最高決策會議,但學生代表卻僅有十分之一的席次,無法對學校的政策造成實質影響,甚至有近半的席次由校長指派或圈選的行政主管、學院院長擔任,進而使校長具備掌握校務會議決策方向的能力,民主治理的原則形同虛設。

針對本次增加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修法,國大協聲稱「恐使校務推動受到影響」,私大協更指控這是「對於民主原則內涵之扭曲」;然而反觀各大學校務運作的現況,台北市立大學於今年二月才因校長遴選爭議而遭監察院糾正,輔仁大學校長更因背信罪遭起訴,種種案例顯示,大學的民主治理機制已經失靈、擴大學生參與的法制改革刻不容緩。

保障學生參與校務不僅是國際趨勢,更是促進大學校園民主的重要環節。呼籲各大學校長勿片面曲解事實、逃避民主治理的責任,更呼籲立法院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儘速完成二三讀程序。

(作者分別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諮詢小組委員;國立陽明大學學生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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