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打火機要納管? 談立委素質

◎ 廖杰鈞

本週在立法院排審的菸害防制法,某位國民黨立委力主應將使用菸草的「周邊器具」也納入「菸品」定義,並加以管理。該立委會有這樣荒謬的主張,顯然連什麼是「菸品」都不懂!

只有菸草做的才能叫菸品:什麼是菸品?無論是WHO定義乃至全球各國法規,都清楚表示菸品指的是由「天然菸草」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

不是由「菸草」製成的,則無法被稱為菸品。這也是電子煙在衛福部草案中被禁止的原因,因為電子煙是含尼古丁及其他添加劑的化學溶液,與傳統菸草製成的菸品不同,因此被定義為「類菸品」

菸品和吸食設備不該混為一談:把「周邊不可分割的器具」也納入菸品定義合理嗎?打火機是吸菸必要工具,難道立委要把打火機當作菸品?菸草周邊器具不計其數,吸食雪茄會用到噴槍、雪茄剪、打火機等,使用菸絲會有煙斗,許多百貨公司甚至設有專櫃販賣這些周邊商品。若要把周邊器具當作「菸品」,豈不是嚴重擾民?

更荒謬的是,若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室內不能使用菸品,是否以後民眾在室內不能用打火機、噴槍?打火機、雪茄剪都要貼上八十五%警示圖文?如此荒唐荒謬的法案審查,將成為國際大笑話。

菸品應從源頭管理,而不是無謂的擾民:如果沒有菸草,工具就只是工具,機器本身不含尼古丁,也不會憑空產生致癌的危害。重點應回到源頭「菸草」、「菸品」來管理,回到法案本質,針對「天然菸草」的製成品,做相應的管控。

主管機關應為人民把關而非沈默:讓人失望的是,身為主管機關的國健署官員,面對立委提出如此荒謬主張時卻靜默不語,任由立委大放厥詞。如果無法捍衛自己的法案,連自己的專業都不敢向立委說明,這樣的執政團隊也令人失望。

(作者為法研所在職專班學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