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信亨
日前蘋果日報報導天體營活動,用了諸如「淫亂天體營」、「全裸看A片」、「教導手淫性愛」等聳動標題,以井蛙之見來看待性學知識與教育,不僅落入記者個人主觀意識,同時也誤導大眾對性少數族群的看法。
一個非強迫的、主動參與的,並「深藏山居」且地點選在顯無人煙之台東民宿內的天體隱密活動,該報記者卻「混入其中」,在未經當事者同意之下「揭露真實全名」,並以預設「淫亂」、「性愛派對」的立場未審先判,這種報導方式明顯違反了基本的人權!
台灣目前的新聞報章沒有分級制度,未滿十八歲的兒童亦可輕易取得。以該媒體內容圖片之粗略露骨的處理模式,難道不應該對此「以反淫亂之名,行宣淫亂之實」負相關刑事責任嗎?
對任何性少數族群的文化活動,希望各界給予中立評價與觀感,甚至有機會學習正確知識,正面看待這群社會中的夥伴才是。
(作者為樹德科大性學所研究生,現任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