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科技執法,還是苛政執法?

◎ 蕭福松

「區間測速」後,政府再祭一執法利器「科技執法」。利用監視攝影機搭配AI車牌辨識系統,只要駕駛人在路口稍有違失,都無所遁形,罰單隨之而至。

問題是電眼監視下的違規者,很多是上街買菜的婆婆媽媽、搶時間的外送員,反應慢的長者或路況不熟的外地客。過去員警站路口執勤,尚會審酌現況,給予適切合理處置,現在科技執法則只要走錯車道、停錯邊、忘了打方向燈,被電眼鎖定,就等著收罰單。交通執法嚴苛到絲毫「不容有錯」的地步,已不是科技執法,而是「苛政」執法。

區間測速及科技執法,目的在藉由處罰達到嚇阻或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範目的,實施以來,也確實達到減少出車禍事故及降低傷亡率的效果。但避開易肇事熱點路段,因不當超速、違規迴轉、包括酒駕事件仍層出不窮,可見交通安全重點應不在違規的取締處罰,而在安全駕駛觀念的教育及灌輸。

科技執法有裝設必要,但不能沒有一點彈性、人性,否則無異把人民當肥鵝宰。

(作者為大學教師,台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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