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行沒有巨蛋

■ 李柏熹

拜讀八月二十四日「大巨蛋 小巨蛋」,本人有一些不同角度的看法供參考。

自小巨蛋開幕以來,體育活動的確非常有限,但,那是產業面的問題而不是巨蛋的問題。SBL已經是準職業籃球賽了,一場比賽卻只有三、四千人。透過籃協、球團與小巨蛋間的合作,一開始,也許只有冠、亞軍賽有機會在小巨蛋打,隨著觀眾數的提升,可能可擴大到更多的場次。

自中華體育館燒掉後,因為沒有夠大的室內場地,演唱會只能在田徑場或中山足球場跟天氣賭收入。演唱會單場成本高、組合因素多,不是說改期就能改期的。台灣多雨的氣候,成了各種大型演唱會的夢魘。

二○○四年「全台灣」大型售票演唱會不到二十場,二○○六年光在小巨蛋就有近三十場的大型售票演唱會,這就是因為有場地讓業者更安心而願意去嘗試與創造市場的證明。

小巨蛋雖以體育館為名,審時度勢,應該以藝文娛樂市場為求生存的本業,但以場地提供者角色對體育競技產業釋出善意,一方面讓娛樂市場能夠大幅成長,另一方面也讓體育市場有發展的空間。

大巨蛋更高的建築成本,實在不容易損益兩平,所以納入附屬商業設施的目的就是為了補貼巨蛋的損失。如果只剩巨蛋,這個計畫肯定又變成無底的錢坑。或謂既然賠錢為何要蓋巨蛋,答案很簡單,因為產業發展需要,這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的事。

台灣職棒邁入第十八年,每場參與人口停在數千人之譜,簽賭案又層出不窮,致使台灣發展百年且唯一職業化的運動項目處於瓶頸之中。大巨蛋的誕生固然是因為職棒球迷的需要,但更高遠的目標是成為國內國際性棒球比賽的場地。台灣職棒就算遇雨隨時可以擇期重比,但國際性賽事,一場因雨延賽,整個賽程就要重新安排。這也是台灣一直很難爭取到國際性賽事來辦的原因。

有了巨蛋,台灣的藝文娛樂市場與體育競技產業不會立刻有驚人的成長,但卻開始有了發展舞台;有了巨蛋,國人不用遠渡重洋就可以在台灣欣賞到國際一流的娛樂表演或體育賽事,對於提升國內藝文娛樂及體育競技產業水準與國人內涵有高度的價值。為了產業發展跟提升國人的涵養,是不是賠錢也該蓋?

(作者為經國管理學院運動休閒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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