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巨蛋 小巨蛋

■ 潘翰聲

市議員徐佳青舉辦「馬英九的新十大建設」網路票選,希望同被列名其中的大小巨蛋,都能回歸到體育的本質來理性論辯。

大巨蛋樓地板面積較小巨蛋多出兩成,座位則有四萬個,比小巨蛋的一萬五千個大許多,除了籃球與棒球,這兩座體育館的功能差異並不大。但實際上,小巨蛋過去勉強跟體育沾上邊的活動,只有相撲表演和棒協舉辦的簽名會,主因巨蛋單日場租高達五十萬元,加上清潔費及音響設備等附加費用,便要八、九十萬元,籃球比賽只能繼續窩在破舊的白館或另覓他處。

大巨蛋本體的投資額為八十二億元,分攤到BOT五十年年限,以遠雄預估每年使用一百天為高標來推估,即使不算貸款利息,未來場租至少高達百萬元以上,必將職棒比賽拒於門外。相距僅僅不到兩公里的兩顆巨蛋,競爭同一大型展演市場勢將降格以對,小巨蛋淪為廉價拍賣場的糗事,極可能重演。體育之名將成諷刺,更是市中心珍貴土地資源的莫大浪費。

松山菸廠十八公頃的土地是市府以兩百多億元取得,其中百億元以世貿三館土地作價,另外百億元則分年編列預算,卻捨不得再多花八十億元,自己好好蓋個巨蛋,竟以零權利金的方式BOT,相當於賤租這片土地,而當期限屆滿時,處理老舊場館的燙手山芋又是一大筆費用。

早先大巨蛋放在正中央,但文化局指定了八公頃的文化園區為古蹟之後,剩餘的十公頃規劃為L型體育園區極為彆扭,巨蛋卡在繁忙的忠孝光復交叉口毫無緩衝,無論交通、空污、噪音、水文、防災、生態等各個面向的衝擊,都不可能找到折衷的妥協方案,以至於遭到地方居民的強烈反對,成為市府要求市民犧牲的鄰避設施(Not In My Backyard)。若將巨蛋移到將整合為台北都會區的台北縣、桃園縣,卻反而是地方敞開雙手歡迎的大開發案,何苦硬蓋在市中心惹人嫌呢?

黃金地段五十年使用權就是致命的吸引力,業者把基地蓋滿百貨公司、辦公大樓、觀光旅館等,開挖率高達九十六%,來彌補巨蛋的損失,唯一與體育相關的巨蛋,樓地板面積及投資金額居然都只占三成,理應正名為「觀光百貨商業園區」,體育的巨蛋成了商業開發的幌子!

「總督府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場」計畫圖裡,預定增築廠房與倉庫的空地上,畫著野球場的扇型虛線,日本人引進工業村概念下的現代化菸廠,運動設施應該也是設想在內。棒球在日本稱作野球,是在陽光微風綠草下的運動,天候原本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躲到室內打球則失掉一分野趣,人工草皮也有傷害球員的風險,便可能狂野不起來。不用人工草皮的可開蓋式巨蛋,是兩全其美的設計,卻需要較多的建築經費,在將本求利的BOT關係下,便不可能採用。

讓巨蛋回到以體育為主,郝市長除了收回小巨蛋之外,也應該檢討馬市長卸任前簽下的合約。

(作者為綠黨秘書長、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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